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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6 01: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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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住宅小区的停车收费,个人认为:
新的住宅小区,在小区业主委员会还没成立前,其汽车停放费,根据小区露天停车位,车棚停车位,地下车库停车位的不同,在当地政府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
在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应该由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通过合同约定。
就本文中200/月停车费,无论从程序,还是标准,到底合理不合理,在此不予以说三道四。
只是,就本人长期居住的所在城市,以及上海市松江区的停车收费标准,予以展示:
《上海市松江区物业停车标准》
一、适用范围
凡在本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简称“物业小区”)提供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车位有偿服务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收费标准
(一)车库、车棚非机动车车位
1、自行车车位,每月每位6元;
2、电动自行车车位,每月每位10元;
3、小摩托车车位,每月每位15元;
4、大摩托车车位,每月每位20元。
(二)机动车辆临时泊位停放
机动车辆在物业小区内停放1小时(含1小时)不收费,超过1小时至8小时(含8小时)收费每泊位每次5元,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含24小时)收费每泊位每次10元。临时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重新计价。
每月临时停放日期超过20天,按包月计费。
(三)机动车泊位包月停放
1、露天地面停放每个泊位每月150元。
2、车库停放(含地面车库、地下车库):每个泊位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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