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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 肇事逃逸!仁寿一无牌电三轮撞倒七旬老人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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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13 09: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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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清晨

突然
传来一声猛烈的撞击声
一名行人
被撞倒在地,不省人事

肇事者居然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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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顾




12月3日7时30分许,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351国道上将一七旬老人撞倒在地,肇事者逃离现场。

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同时联系120救护车前往。通过走访案发现场,调取大量周边监控,最终将肇事者向某查获,驾驶人向某对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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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认肇事车辆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逃逸后果




01

责任认定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

02

损害赔偿重


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驾驶人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03

行政处罚重


1.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

刑事责任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




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做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刻停车报警;

2、出现人员受伤应拨打急救电话;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协助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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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8766789 2023-12-13 15:51 威望 +2
老K光速 2023-12-13 10:10 威望 +2
1773871777 2023-12-13 09:47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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