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1-3-3 02:00: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首先,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只是针对你一个人。
其次,主管部门既然有这个规定,就一定有他的合理性。
再则,既然有他的合理性,也是以政府名义颁发的文件。这个文件就是地方住法规。也就是合法的文件。
你个人认为文件不合理。那,只是你站在你个人的角度看问题。你的认为,不一定就是合理的。就算你的认为是合理的,是对的,在没有新的文件出台前,就必须按照现有文件执行。不可儿戏。
就你说的,孩子的母亲没能签字,房子不能进行买卖。像这样的情况,买方没有理由向你索取“违约”金。
目前的事实很清楚,这个房子不是你不想卖,也不是你有意要欺骗买方。
这都不是你的错。
是程序上不符合法规要求,而不能交易。
任何一个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以及合同,协议的执行过程中,都要以法律法规为准。凡是与法律法规要求相违背的,其合同,协议就是无效合同,或无效协议。
更何况,你还是通过房屋中介在运作此事。
如果要说责任,应该是房屋中介,而不是你。
房屋中介机构,本就是以这个为职业,靠中介买卖房来谋取利益的。也就是说,有关这样的交易程序、规定,文件,要求他们应该很清楚。
你不知,可以说是不为过。
而房屋中介不知,那就是他们的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