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心情,呵呵 发表于 2021-7-19 23:26:53

这篇文章写出了万霖钱丰业主的心声,老百姓维权太难了,跟打游戏一样越玩越难,越玩级别越高,最终把自己玩死在维权路上

哥不是传说 发表于 2021-7-19 23:38:39

看了文章业委会成员素质极低,特别是杨姓成员没文化没素质,说话带涉黑,资料显示还是物业股东,已经违背了业委会的选举政策属非法行为;万霖业委会已经是万人唾骂,人人喊打,99.99%的人反对不支持;黑老大刘汉牛吧他连刘汉一根毛都不是一样的死,政府高官周永康牛吧一样的无期,所以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不是傻子。

夜夜烨 发表于 2021-7-19 23:38:56

。mpnf 发表于 2021-7-19 21:32
这就是所谓的业委会成员,从来不解决业主的任何事情,各种不回应,今天一业主说他开的店生意不好立马急了, ...

杨某人厉害噢

夜夜烨 发表于 2021-7-19 23:40:00

。mpnf 发表于 2021-7-19 21:32
这就是所谓的业委会成员,从来不解决业主的任何事情,各种不回应,今天一业主说他开的店生意不好立马急了, ...

杨某有些厉害哦

木木木木0 发表于 2021-7-19 23:49:54

。mpnf 发表于 2021-7-19 21:32
这就是所谓的业委会成员,从来不解决业主的任何事情,各种不回应,今天一业主说他开的店生意不好立马急了, ...

就这素质,太差了

嘻嘻哈哈888 发表于 2021-7-19 23:53:32

448363974 发表于 2021-7-19 21:43
找社区反应,社区说去找街道办,找街道办,街道办说找住建局。最终又打回街道办。。。不晓得是啥啥勾结还是 ...

套路就是这样,推,拖

羽翊 发表于 2021-7-20 04:55:58

为什么想找两个真正为业主考虑分担的业委会和物业那么难这么久了没有一点进展,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想拥有一个安宁优质的环境怎么就这么多难?这一切谁能为我们做主?????

多肉哥 发表于 2021-7-20 06:37:13

我们南湖一号也在闹到成立业委会,可是那么久了也成立不了。一团糟,电梯烂了几个月修不好,电瓶车充电真恼火,不晓得好多人摔跤,小区头物管还占用公摊开超市,门也没人看了,对面工地上人天天跑来上厕所。也是脑壳痛

暖石 发表于 2021-7-20 07:32:16

业委会和物业同流合污了

暖石 发表于 2021-7-20 07:35:14

小区应成了监督业委会工作财务的机构

xxp 发表于 2021-7-20 07:51:08

一切乱象只是表面,推诿扯皮只是一种手段,背后都是利益的黑手在搅浑水,从天眼查关系人来看,小区业委会里杨*就是其中一只鬼手!!!

米兰的小铁匠 发表于 2021-7-20 07:57:21

大石桥黎*建,何*飞,江公社区刘*文,好多群众说他们有问题,说被房产公司包养了,否则咋个可能抽100一包的大重九,中华,我觉得抽烟抽得贵也没啥,因为人家有钱,市纪委应该彻查还他们清白,我相信这些好干部不会是坏蛋

啊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21-7-20 08:10:38

顶上去,希望能引起有关部分重视

胜利在望 发表于 2021-7-20 08:14:08

辉煌荣耀 发表于 2021-7-19 22:24
换物业只有越换越糟糕,好好跟老物业沟通提升服务质量才是最好的,实在沟通不了不交物业费就是了。

红伙家园>

h果开发商如此巧取嘉本、念钵满盈
后便收手的话,大部分业主也许就作壁上观。偏偏开发商欲察难填,还要留个“前期物业”来抽丝剥茧。

抽丝剥茧奔来是个精细活,偏偏“前期物业”又是个迫不及待的手法,终于让一些小区的业主睁开了眼睛!

世上有个规律,凡事不能做过

在一部分小区,醒来后的业主,点燃
了那支存来况睡的“炮什”,一经燃放
一阵眼花缭乱。直炸得开发商头痛欲裂!
有炸得业主们甜畅淋德!

郑州的恒通新城小区,历时四年17
场官司,30份裁决文书,从开发商手中夺回来的“公共所有"累计7426万元,户均81万元。

哈尔滨的四季方洲:历时四年率,24场官司,追讨的实物和货币9274万元,户均82.8万元。

开发商曾经设立的壁垒,在“有关部门”的呵护下看上去是水泼不进,固若金
汤,一旦被业主识破,其实破淀百出,实
则一触即溃。

当然,能够虎口本食,物归原主,绝没有那么轻松,有剑拨弯张的,有腥风血雨的,就是没有心平车和和一跌而就的。

一般而言,在小区红线自,一些公业
设备、公共设施、公摊的面和部分,包格物业用房均属于金侨业主,基存上没什么争议。

通常纠缠不清,互不相让的是按国家要求配套的会所、业主活动中心、幼儿园、游泳池和地下车位等。

开发商方该或者基存上全不出上述物
业的不动产证,一旦牵涉到地下车位,就搬出《人民防空法》里的“谁投资、谁受益”法条,一些法院、一些法官还真的依此判决,认为是开发商花钱建的,自然是开发商投资的。

须不知,对这些的实际埋单者,从来都是金体业主。
曾碰到一个奇案:一开发商无钱支付建筑商,一法院竟将一小区2/3的地下车库判给了建筑商。结果业主不能停,建流高也没车停,那小区车满为患、车位却空着。

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已有24个年头,可以说一直在渐依渐行,渐行浙依中往前推进,也可以说日益见效。

胜利在望 发表于 2021-7-20 08:43:41

如果开发商如此巧取豪夺、盆钵满盈后便收手的话,大部分业主也许就作壁上观。偏偏开发商欲睿难填,还要留个“前期物业”来抽丝剥茧。
抽丝剥茧存来是个精细活,偏偏“前期物业”又是个迫不及待的手法,终于让一些小区的业主睁开了眼睛!

世上有个规律,凡事不能做过了。
在一部分小区,醒来后的业主,点燃了那支存来沉睡的“炮仗”,一经燃放一阵眼花练乱。直炸得开发商头痛欲裂!直炸得业主们酣畅淋漓!
郑州的恒通新城小区历时四年17场官司,30份裁决文书,从开发商手中夺回来的“公共所有"累计7426万元,户均81万元。
哈尔滨的四季方洲:历时四年,打了24场官司,追讨的实物和货币9274万元,户均82.8万元。
开发商曾经设立的壁垒,在“有关部门”的呵护下看上去是水泼不进,固若金汤,一旦被业主识破,其实破绽百出,实则一触即溃。
当然,能够虎口夺食、物归原主,绝没有那么轻松,有剑拨鸳张的,有腥风血雨的,就是没有心平气和和一蹴而就的。
一般而言,在小区红线内,一些公业设备、公共设施、公摊的面积部分,包格物业用房均属于全体业主,基本上没什么争议。
通常纠缠不清、互不相让的是按国家要求配套的会所、业主活动中心、幼儿园、游泳池和地下车位等,开发商方应该或者基本上拿不出上述物业的不动产证,一旦牵涉到地下车位,就搬出《人民防空法》里的“谁投资,谁受益”法条,一些法院,一些法官还真的以此判决,认为是开发商花钱建的,自然是开发商投资的。
孰不知,对这些的实际埋单者,从来都是全体业主。曾碰到一个奇案:一开发商无钱支付建筑商,一法院竞将一小区2/3的地下车库判给了建筑商。结果业主不能停,建筑高也没车停,那小区车满为患、车位却空着。
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已有24个年头,可以说一直在渐依渐行,渐行渐依中往前推进,也可以说日益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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