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即将来临,高校毕业生将走出校门开启新的人生旅程。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眉山市人社局整合了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包括就业见习补贴、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等。
一起来看
在眉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就业、创业
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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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籍在眉山市内高校的脱贫家庭、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眉山市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就业见习基地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年度吸纳见习人员超过50人、留用率超过30%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当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额的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到中小企业就业,在职称评定方面,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对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除有特别规定外,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等不作为统一或硬性要求。
对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个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领办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的毕业年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按照提高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