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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 这几人竟然冒充仁寿警察抓嫖,你咋不去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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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9 1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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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认识的网友殷勤接自己去玩

满心欢喜来到网红打卡地

却被“警察”以卖淫嫖娼为由交了万元“罚款”

事后复盘回想

“警察”原来是假的!

他们目的单纯 只为搞钱

这事

搁谁都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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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近日,仁寿县公安局怀仁派出所接到王某某报警称其和朋友杨某某被几名冒充警察的男子诈骗了13000块钱。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涉事民宿进行勘查,通过调取监控、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了5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月27日晚,谭某某、彭某某、殷某某三人突发奇想,欲通过冒充警察的方式对刚认识的网友进行诈骗。因人手不够,谭某某邀约雷某、龚某某共同参与。殷某某用微信邀约女网友王某某、杨某某成功后,彭某某驾车搭乘三人从井研县来到仁寿县网红打卡地栖西里。

待王某某在民宿办好入住后,谭某某、雷某和龚某某来到民宿敲开房间,自称是派出所民警要求检查身份证,并以几人涉嫌卖淫嫖娼要抓到派出所去为由对四人进行恐吓,言语威胁要钱解决,王某某和杨某某分别转款5000元、8000元后才得以脱身。之后,谭某某五人分别离开仁寿县城。

掌握他们的犯罪事实后,仁寿警方迅速采取行动,先后在峨眉山市、乐山市等地将5人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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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谭某某、雷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彭某某和殷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仁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普法

冒充人民警察有什么法律后果?


01
罚款 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02
判 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03
非法制造、贩卖警用装备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眉山公安提醒


当涉及网上交友和公安民警的例行检查时,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和建议:
1、保持警惕:网上交友虽然方便,但也存在风险。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包括地址、电话号码、财务信息等。
2、谨慎见面:如果决定与网友见面,选择公共场所,告知亲友,确保安全。
3、识别警员身份:一般情况下,民警到民宿、旅店等场所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当穿着制式警服、携带警官证。
4、核实信息:通过拨打110,可以核实警员身份、警号、工作部门等信息是否一致。
5、防范诈骗:掌握常见的防范诈骗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6、合法检查配合:确认警察身份后,配合执法行为是公民义务。
7、报告不当行为:若遇不法行为或不当检查,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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伱继续阿 2024-4-10 17:04 威望 +2
水中丛林1 2024-4-10 15:41 威望 +2
13158766789 2024-4-9 23:23 威望 +2
王眉山 2024-4-9 20:39 威望 +2
老K光速 2024-4-9 11:42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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