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高中是分批次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第一批次录取。
(1)单报民办高中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冠城七中和眉山东辰两所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东坡区“省控线”,其余民办高中不得低于“全市最低线”。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眉山中学、彭山一中和仁寿一中南校区区县外录取:须符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4科A等级,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最低分数线不能低于该学校划线录取分数线。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时,按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眉山一中飞天班录取:通过定选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成绩总分不低于当年中考总分78%,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六个科目的中考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照数学、物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4)艺体生录取:①艺术特长生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报考学校规定等级,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省控线”的90%且不低于报考学校所在区县最低控制线,在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成绩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体育特长生录取:Ⅰ.报考指定学校的运动员。一类: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专业测试成绩计100分,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60%。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模式录取到指定项目学校就学。二类:竞技成绩达到报考标准,且通过市教体局审核后,专业测试成绩计100分,文化成绩须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区)省控线的50%。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模式录取到永寿高中集中安排就学。Ⅱ.报考申报学校的运动员。按照“专业+文化”双划线的模式,分5个档次确定成绩要求学生专业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中考成绩均达到录取要求后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
(1)“定向切块”录取: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为A等级,信息技术须为B等级及以上,中考成绩须达到报考省级示范高中所在区县‘省控线’下20分”为基础条件,按照初中学校分校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划线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报考学校规定等级,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区县“省控线”。兼报志愿与单报志愿同等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三批次录取。
东坡区第三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仁寿县第三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彭山区、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的第三批次区县外农村高中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及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四批次录取。
公办高中兼报民办高中志愿的录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第三、第四批次的所有录取,当总分相同考生人数超过报考高中校计划数(“定向切块”录取为所在初中计划数)时,均按照总分相同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