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码登录更安全

查看: 9331|回复: 2

[眉山] 眉山一驾校教练酒驾被查,以身试法成“反面教材”!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9

主题

135

帖子

195

消费券

眉山常客

威望
0 点
 楼主| 发表于 2024-3-13 11: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驾校教练

作为“准驾驶人”的老师

本应该以身作则

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一驾驶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110621gkipdpwygwdgmzww.png

然而有的驾校教练

仗着“艺高人胆大”

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

还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教练车上路

扎扎实实地做了一回“反面教材”

结果只能是

亲手砸掉了自己的“饭碗”


案件回顾


近日

王某酒后驾驶教练车

行驶至青龙街道某路口时

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

其体内酒精含量

为63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110622zdmaax8z2pii56zy.jpeg

据驾驶员王某交代

当晚他们在饭店吃饭喝酒后

因为觉得路程较近

遂抱着侥幸心理

开车上路

没想到行驶没多远

就被交警查获

110623rrtfcfuv8xjvyrcv.jpeg

因教练车属于营运性质车辆,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110623ommvapml207dmmml.jpeg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王某作为驾校教练

本应当以身作则

却因一时侥幸酿成大错

成为违法犯罪的反面典型

为自己的职业生涯

画上了“休止符”

110623j5df6jalviiiilaf.gif

希望广大驾驶人及教练员引以为戒

汲取该案件教训

牢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自觉守法、文明驾驶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天府公安」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老K光速 2024-3-14 18:37 威望 +2
水中丛林1 2024-3-14 08:16 威望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3 18:56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25

    主题

    1324

    帖子

    1324

    消费券

    眉山达人

    威望
    5 点
    发表于 2024-3-13 14:04: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这下亏大了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主题

    1047

    帖子

    1065

    消费券

    眉山达人

    威望
    0 点
    发表于 2024-3-13 16:37:51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
    不亏,十有八九是学员“自愿”请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28-38199655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找客服官方微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眉山人网 ( 蜀ICP备11001055号-1 网安备51140202000182 经营性ICP川B2-20100071 )

    GMT+8, 2024-4-28 22: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