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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2 08: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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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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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弃婴收养家庭的公告眉山市儿童福利院内有一名男性弃婴,出生年月(估计)2023年2月26日,身体健康,经登报寻亲查找不到生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四川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养登记机关依法启动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收养程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家庭。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心理健康评估报告(体检项目需包含:肝功、血糖、血脂、肾功、肝胆、心脑血管、腹部彩超、妇科、血尿常规、胸透、心电图、内科、外科、耳鼻喉科检查、输血前系列等;传染疾病检查项目: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8.所在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和个人经济收入证明;12.相关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社会工作师证、医师证、护理员证、心理咨询师证、育婴师证、保育员证、家庭教育指导师、律师、艺术特长等证书;参加公益活动或者获社会公益慈善表彰照片等。(注意:现场报名申请时,须提供以上1—5项相关材料,6—12项的材料可于2024年3月12日前补齐,逾期视为报名无效。)采取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5日,收养申请人(夫妻双方)需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眉山市东坡区民政局206办公室咨询办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联系人:张老师028-35019255、028-35019206。分享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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