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起付标准、最高限额与眉山本地相同,报销比例则因就医人员类别、医疗类别、备案情形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住院。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备案后,在异地和本地就医住院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或未备案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的报销比例会降低,职工医保是降低10个百分点。
出差、探亲、旅游期间突发疾病急诊抢救(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入院由医院按急诊抢救登记,参保地视同已备案,无需单独备案,且报销比例不降低。
温馨提示:如果您在异地住院前来不及备案,在出院结算前办理补备案后也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报销比例不降低。
(二)生育住院。2024年1月起,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因分娩在省内试点统筹区异地住院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实行限额报销,报销额度与眉山本地一致(详见眉山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温馨提示: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正在试点,试点范围为:省本级、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
(三)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药店购药、特药(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这四个医疗类别异地就医无需办理备案登记,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报销比例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