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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09: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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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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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 《2023年药品目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医保发[2023)5号)同时废止。 据悉 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同时,调出了1种即将撤市的药品。本次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图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据悉,这是国家医保局连续第6年 进行药品目录调整 已经累计将744个药品 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 国家医保局表示 本次通过谈判竞价 新纳入医保的药品 平均降价61.7% 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 预计未来两年将为患者减负超400亿元 转发告诉身边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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