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具体报名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1、现场报名: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路304号)二楼215办公室。2、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电子表格)及相关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990140635@qq.com(邮件备注姓名+年龄+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所需资料
1.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队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具有驾驶、文体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
声明: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所交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资格审查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微信公众号(眉山消防)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2.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录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考试、录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
1.考试项目:设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所有考试项目均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报考者应携带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2.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依据《消防救援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设定,具体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前应聘人员需填写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身体状态良好,近期无发烧、咳嗽、腹泻、感冒等相关症状。无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等相关方面疾病,本人及家族近亲属无遗传病史,参加体测时应聘者如有隐瞒相关情况,在考核时身体健康出现任何状况及意外后果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
3.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4.面试:主要包括个人自我陈述和现场答辩两部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
5.成绩评定: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如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核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八)公示、录用
根据招录对象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低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