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入学报到后,与承办中学、空军成都招飞中心签订三方培养协议,承办中学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按照以下培养模式完成高中学业:
1.学生被航空实验班录取,既不是考入军校或参军入伍,也不是就读职高、技校等专科学校,而是意味着学生已经成为空军和承办中学定向培养、联合培养的飞行学员苗子,身份仍是普通高中生,文化课学习内容与普通高中生完全一致,正常参加高考。
2.根据空军飞行学员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在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物理、化学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必选项),开展国防教育、军事体育、航空知识、飞行训练等航空特色教育训练。
3.承办中学选派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优秀骨干教师,担任航空实验班班主任和学科老师,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4.空军派驻管理军官,负责组织开展航空特色教育与训练,配合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暑期组织高二学生开展体验飞行,训练和往返交通等费用由空军承担。
5.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管理模式,统一着装,在校食宿。
6.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根据培养协议和规定,在高一、高二学年结束后分流到所在学校普通班级,不再享受航空实验班相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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