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进“四风”纠治常态化长效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车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至2020年,车伟在担任彭山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安排下属用公款为其违规报销酒水等费用。2022年7月,车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锦兵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9年,刘锦兵在担任东坡区万胜镇党委书记、东坡区审计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共计13.5万元。2023年9月,刘锦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三、仁寿兴新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李跃兵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1月,时任仁寿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跃兵,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名义所送红包礼金2万元和高档白酒等财物。2023年4月,李跃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四、四川省洪雅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陈大伟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大伟在担任四川省洪雅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县教体局督导室工作人员等职务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红包礼金8.9万元。此外,陈大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陈大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五、青神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世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余世春多次违规收受某公司所送高档白酒10瓶、香烟8条;2020年10月,余世春在为其父操办丧事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22年10月,余世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通报指出,以上5起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欠缺、廉洁意识淡薄。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这个重点,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高档烟酒茶及“天价”月饼等问题,确保节日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