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也叫蛤蟆,俗称癞蛤蟆、癞疙宝,体表有疙瘩、内有毒腺。一只蟾蜍一天能吃掉2000多只昆虫,其中多数为对人类或农作物有害的昆虫,所以蟾蜍属于有益动物,还是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因为蟾蜍身上提取的蟾酥、蟾衣可以入药,数量少,价格高,致使有些人铤而走险打起了它们的主意,然而最后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5月15日,接群众举报,彭山区公安分局江口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查获癞蛤蟆169只,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经查,海某2人无固定工作,偶在眉山周边地区打零工。获悉癞蛤蟆价值不菲后,选择偏远乡村及暂住地周边地区的排水沟,在夜间利用手电筒照明的方式捕捉癞蛤蟆进行售卖。后经鉴定,海某2人捕获的癞蛤蟆为野生中华蟾蜍,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目前,海某2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彭山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海某自称虽然知道捕猎癞蛤蟆的行为不对,但并未意识到已经触犯了法律。
为确保被捕捉的“癞蛤蟆”不受二次伤害,民警积极寻找合适水域,联同区林业局工作人员于5月15日下午进行了放生。
警方提醒市民,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馈赠,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然而,多数野生动物又是病毒的温床,非法捕猎、宰杀、运输、买卖、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不但是违法犯罪行为,还存在疫情风险。请市民朋友们遵纪守法,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不做伤害野生动物的事,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