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基本信息。
5月16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招生系统”),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具体操作为: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川教通”APP,登录“川教通”APP,选择“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并完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基本信息。
(二)线下报名登记。
5月17日-30日,分批次组织开展2023年眉山天府新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线下报名登记、填报入学志愿和资料预审。报名登记按照本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如实提供学位申请所需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自愿选择报名登记地点,不得重复登记,重复登记均视为无效登记。
报名登记和资料预审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新购置住房以及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按时线下登记(或重复登记)和预审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备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现场资料审核时需提前准备好以上报名登记所需全部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线上学位申请。
5月中旬-6月下旬,各相关学校根据各批次要求,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指导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完成线下报名登记、资料预审及登录川教通APP上传预审相关资料(资料要清晰完整、真实可靠),完成学位申请。
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个公、民办学校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申请且户籍在新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少,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凡自愿填报学校招生志愿,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具有新区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再参加其他公、民办中小学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四)审核与录取。
5月中旬-7月上旬,根据各批次时间节点,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学位申请信息校验审核,确定审核通过人员。
“省招生系统”与户籍、房产、社保、营业执照等相关系统进行自动校验,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修改退回信息并重新申请学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信息修改和学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根据学位申请和计划情况,分批次按照类别优先顺序直接审核录取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申报学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根据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据学位类型优先顺序、户籍迁入和实际居住时间、购房及实际入住时间先后顺序等依次统筹调剂学校。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调剂到原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核和录取状态可登录川教通APP查询。(注:请提交学位申请后随时关注川教通APP反馈信息,如审核未通过,要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五)学位确认。7月7日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教体文旅局在“省招生系统”完成录取人员学位确认后,系统自动短信推送录取结果。
(六)扫码报到。7月12日前,各学校组织已录取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录川教通APP完成扫码报到,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七)报名入学。各校于9月1日前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入学。对未按时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组织教职工家访,动员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到校报名入学,并向属地街道(镇)人民政府报告。
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时须提交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初中一年级学生入学时须提交结核病筛查报告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