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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8 08: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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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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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秦家派出所在开展出租屋清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秦家社区某民房存在诸多可疑迹象。经过周密部署,成功挡获8名嫌疑人员,经审讯,2名男子交代了其容留3名妇女从事卖淫违法活动的犯罪事实。目前,涉嫌容留他人卖淫的2名违法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其余6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公安机关对未按规定提供和申报登记个人信息的3名外来流动人员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群众如发现此类情况,请直接拨打110。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坚决查处取缔,共同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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