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登记申报服务可以线上办理啦
一、搜索[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公众号二维码进行关注。
二、关注公众号后,自动进入或点击上方“发消息”进入对话框界面,在对话框底部找到“微户政”,点击进入微户政服务主页,选择对应的区县进入办理页面,点击“居住登记申报”。操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从未使用过眉山市公安局微户政平台的用户,需要先进行实人认证。为保证本系统及“微户政”其他功能的正常使用,请确保登记的是本人信息,不要在本人微信上为他人进行实人认证。
三、个人居住信息申报
(1)点击个人居住登记申报。
(2)请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并确认。
(3)核对“申报人信息”是否为待申报人,无误则点击下一步。若非本人,返回“微户政”主页——个人中心重新进行实人认证以修改。
(4)填写“居住处所”、“所在地区”、“现居住地址”、“楼栋户号”、“房屋所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说明:
①所在地区可选择至区(市)县一级。
②可在某一区(市)县范围内模糊搜索现居住地,需输入街路巷门牌号或小区名称进行搜索。
③居住处所选择“出租房屋”或“亲友家”时,还需填写房屋所有人信息,该项为非必填项。
④若无法搜索到居住地址或小区,请前往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申报。
(5)确认预览申报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仍需修改点击“返回修改”。
四、同住人居住信息申报
通过同住人居住信息申报功能,申报人可以申报居住在同一地址的其他人员。
说明:
①填报同住人信息时,申报人本人信息也将一并提交。
②若同住人为16岁以下及60岁以上人员,可单独为他们填写联系电话,也可以勾选“使用本人电话”选项,系统将以填报人的电话作为同住人的联系电话提交。
五、申报结果通知
公安机关将对登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微信公众号消息的方式通知群众。
居住登记审核不通过会以公众号消息通知群众,如有疑问请咨询所辖地派出所。
六、申报记录查询
该功能可查询通过本系统登记申报的居住信息。点击某一记录可查看信息填写详情。
七、更新申报信息
登记申报信息提交后,公安机关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若在此期间需要修改或更新申报信息,可重新点击“个人居住登记申报”进行申报信息更新,提示如下:
重新申报所需填写内容项与正常申报无异。提交后,原先的申报内容将失效,以更新后的申报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