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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鸿浩天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硅酸钠生产线炉窑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四川鸿浩天富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硅酸钠生产线炉窑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进行第二次公示,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硅酸钠生产线炉窑技改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四川鸿浩天富实业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仁寿县汪洋镇民益村2组(四川仁寿经开区C区) (5)项目投资:总投资51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有厂区范围内:将原有炉窑进行技改,公司原有的第三代换热式硅酸钠生产炉窑技改为第四代蓄热式硅酸钠新型节能窑炉(马蹄炉),由于生产过程窑炉检修会造成生产线停工,因此增加1条窑炉,将原有的4条窑炉增加至5条窑炉,组成4用1备,技改后能源由天然气替代煤气;新安装天然气主管网及入厂烧成车间管网,建设天然气配气室及控制室;改建脱硫装置一套、粉尘处理装置、改建冷却废水循环处理池;新建1个冲化车间,占地面积1500m2,购置相应设备生产水玻璃0.46t/a;砌厂区堡坎260m;为替换原有的人工控制的低效率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在原有车间内购置搅拌机、输送机、提升机、供水系统等,引进德国西门子S-7200PLG开放式集散控制系统,实现配料、拌料、进料、烧成及燃气和空气配比等生产全过程自动化;增添风冷设备,改变窑炉冷却方式;新增用地:新建办公楼1栋(2F),占地面积460m2;新建库房1个,占地面积约4500m2。 1)改建脱硫装置一套、粉尘处理装置具体内容:窑炉废气原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钙法”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DA001)排放。本次技改为设置2套“高效催化脱硫+湿式静电除尘”装置,其中3条窑炉采用1套“湿式静电除尘+高效催化脱硫”装置处理后各通过1根50m排气筒排放,另外2条窑炉采用1套“湿式静电除尘+高效催化脱硫”装置处理后各通过1根50m排气筒排放,具体技改内容:①增加湿式静电除尘器1套,窑炉废气经湿式静电除尘处理后进行催化脱硫;②将原有“活性炭吸附+钙法”处理装置进行拆除,改建为高效催化脱硫系统,此系统脱硫剂添加量较小,效果显著,采取电脑程序自动控制脱硫剂用量,同时避免了传统双碱法脱硫带来的危险性,此系统对设备无腐蚀影响,基本不造成废水废渣的二次污染;③为大大减少用电能耗,同时增加窑炉废气收集及治理效率,增设1根50m尾气排气筒(DA002),每3条窑炉废气经1套“湿式静电除尘+高效催化脱硫”装置处理后经1根50m排气筒排放。 2)改建冷却废水循环处理池具体内容:冷却系统原为5个冷却池(7.8m3/个)及1个循环冷却池(1150m3),本次将循环冷却池的位置及容积进行了改变,技改后冷却循环池容积约500m3,原循环冷却池位置建设库房。 3)新建冲化车间1个,占地面积1500m2具体内容:设置一个冲化车间(1500m2),配套一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采用蒸汽加热搅拌罐,加入水和水玻璃(固态硅酸钠)混合搅拌制成水玻璃浆成品,暂存于储罐内。其余设备包括:各类泵、压滤机、搅拌设施、空压机、储水罐、燃气调压装置等。 4)新建库房1个,占地面积4500m2,砌厂区堡坎260米的具体内容:由于生产需要,新建库房1个,砖混+彩钢结构,用于存储原料及中转,占地面积约4500m2;另外,由于厂区北侧在进厂路段左侧有1个水池,主要收集雨水,因此在此段道路左侧设置堡坎260m进行加固。 5)购置搅拌机、输送机、提升机、供水系统等,引进德国西门子S-7200PLG开放式集散控制系统,实现配料、拌料、进料、烧成及燃气和空气配比等生产全过程自动化的具体内容:为替换原有的人工控制的低效率生产方式,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生产工艺,购置搅拌机、输送机、提升机、供水系统等,引进德国西门子S-7200PLG开放式集散控制系统,实现配料、拌料、进料、烧成及燃气和空气配比等生产全过程自动化。此部分设备更新后,原有的搅拌粉尘配套的布袋除尘器不再需要,已进行拆除,因为搅拌过程已实现全封闭,原料含水率控制在7%左右,同时原料出料后的输送带进行了封闭,从源头避免了搅拌粉尘的产生及外逸。 6)增添风冷设备,将窑炉水冷变为风冷的具体内容:为节约水耗,增添5套风冷设备,将5条窑炉的水冷方式变为风冷为主、水冷为辅,节约用水50%以上,此部分变化不新增产污。 (7)工程概况 项目大气污染源包括窑炉生产车间焙烧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其中窑炉焙烧废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窑炉生产车间焙烧废气5条窑炉(编号:1#、2#、3#、4#、5#),其中2条窑炉(1#、2#)共用1套废气处理系统,另外3条窑炉(3#、4#、5#)共用1套废气处理系统,均采取“湿式静电除尘+高效催化脱硫”装置处理后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相关限值要求,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相关限值要求各经1根50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冲化车间产生的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后通过10m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的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由此可知,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却水(直接冷却)、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实验设备清洗以及质检室地面的清洁废水(检验废水),通过冷却水循环系统循环使用,1年排放1次;反冲洗废水汇入单独的储水池进行暂存,暂存后全部加入溶解罐中进一步利用;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器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进入厂区现有预处理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汪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越溪河。 噪声:项目噪声源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设置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根据预测,项目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096-2008)中的3类标准。因此,项目运行过程中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机油及油桶、检验废液、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均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餐厨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滤渣交由砖厂处置;除尘灰回用于窑炉进行生产;循环冷却池沉渣回用于窑炉进行生产;污水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项目对产生的各类固废均采取妥善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owBgMDvwUeMI391pdoY3Q 提取码:gtw8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四川鸿浩天富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628652383 通讯地址:仁寿县汪洋镇民益村2组(四川仁寿经开区C区) 环评单位:四川云水溪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8-85314001 邮箱:1461331303@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奥克斯广场锦城大道666号B座1403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了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可能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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