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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1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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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抓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洪雅县农业农村局重拳出击,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及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查获涉渔行政案件74件,移送公安刑事立案查处6件(11人),罚款23.2575万余元,拆解“三无”船只19艘、收缴条网800余幅。
尽管如此,仍有不法分子为获取非法利益,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在天然水域从事非法捕捞活动。
2022年4月24日下午,接群众举报,有人使用网具在槽渔滩镇徐嘴村七洞桥天然河道内捕鱼,接到举报后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立即驱车赶往举报地点,现场挡获非法捕捞人员三人。郝某某、李某某、吴某某因涉嫌使用禁用网具从事非法捕捞,县农业农村局已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地笼网、围网、迷魂阵等)、方法(电鱼、毒鱼、炸鱼等)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八十六条:采取电鱼、毒鱼、炸鱼等方式捕捞,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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