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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 最新最全!眉山医保多项热点问题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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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9-26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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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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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17 09: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IP: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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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眉山医保被问到最多的咨询就是,医院门诊享受挂号费减免的问题。现在我们就给大家一个最标准的官方答复:

    方式1线上微信挂号:目前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等原可以微信挂号的医院已恢复挂号费减免功能,参保人需到医院窗口进行一次刷卡认证,即可继续通过微信挂号享受6元/9元的医保挂号费减免。

    方式2现场窗口挂号:到医院挂号窗口出示“社会保障卡”,市人民医院等部分医院也可以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就能直接减免6元/9元的挂号费。

    需要说明的是:眉山当前已接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因新系统调试等原因,偶尔会出现系统停机的情况,停机期间参保群众将无法享受挂号费用的减免,也不能办理医保相关的所有业务。但是停机时间一般都很短暂,敬请各位参保群众予以理解,现在偶尔的不便是为了今后能给您提供更多、更大的便利。


    以下是为大家梳理的眉山医保近期关于参保、报销等热点问题的解答。


    参保类


    01

    新系统上线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职工医保规定年限的单位参保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和享受待遇?

    答:新系统上线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职工医保规定年限的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在职人员待遇,按在职职工缴费比例(含单位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按月缴纳至满足规定年限或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后办理职工医保清算退休,享受退休人员待遇。

    02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暂时延长到2022年2月28日。

    03

    新系统上线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提示未查询到有效参保缴费信息,或提示该缴费年度不存在有效险种,或不能选择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该怎么办?

    答:这种情况表明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参保登记信息失效,需要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更正;也可以电话联系参保地的医保部门重新登记参保信息后,再进行参保缴费。信息推送后,一般15-30分钟后,最迟24小时后,就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渠道缴费了。

    若长时间仍不能正常缴纳,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04

    新系统上线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提示无登记信息,该怎么办?


    答:由于乡镇村社合并、清理重复参保以及医保新系统上线等原因,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别参保人的参保登记信息被终止,需要您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登记或更正;也可以电话联系参保地的医保部门重新登记参保信息后,再进行参保缴费。


    若长时间出现无登记信息提示,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医保部门查明原因处理。

    05

    新系统上线后,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时进入选择缴费年度步骤后提示档次配置异常该怎么办?

    答:出现这种情况建议首先核对您选择的缴费年度是否是2022年,若错选为2021年,则会提示档次配置异常,因为属期2021年的居民医保征收期已结束。

    若确认所选择年度为2022年,则可能是当地居民医保征收期尚未开始或主管税务机关未配置缴费档次,建议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查明原因处理。

    06

    2022年度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时间为2022年1月1日—3月31日。

    07

    灵活就业人员的集中缴费期和待遇享受期是怎么规定的呢?

    答: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含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缴费且未中断超过6个月的连续享受医保相关待遇;在2022年4月1日—6月30日期间缴费(不含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且未中断超过6个月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报销待遇及补划个人账户。

    08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只缴纳几个月的参保费用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通常只能按年度缴费,若只想缴纳其中几个月的参保费用,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后再缴费。

    09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或非接触式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时什么办?

    答:有可能是参保人未登记基础信息或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登记或更正后再缴费。

    10

    外地来眉的灵活就业人员怎么才能缴费?

    答:需先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登记后才能缴费。

    11

    眉山医保参保咨询服务电话是多少?

    答:参保单位或参保群众如对医疗保障业务有不清楚、不理解的,请及时拨打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咨询、沟通。


    市本级职工:028-38166362;

    天新区:028-36069189;

    东坡区:028-38111690;

    彭山区:028-37612135;

    仁寿县:028-36208312;

    洪雅县:028-37403255;

    丹棱县:028-37202307;

    青神县:028-38850808;


    特别提醒:


    因眉山医保的工作人员数量有限,近期现场排队办事的群众众多,医保经办电话也时常占线,敬请各位参保人给我们多一点的耐心和理解。凡参保缴费类的问题,建议您通过“眉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的“互动交流”栏目给我们留言,我们将尽快主动与您联系解决问题,帮助您顺利参保,持续享受医保待遇。



    异地就医类


    01

    新系统上线后,异地住院备案后为什么不能联网结算或医院结算时显示未备案

    答:因新系统上线后涉及到数据迁移、省平台接口改造、医院对码、系统不稳定等问题,可能导致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后不能联网结算,具体处理办法如下:一是参保人将联网结算报错图片发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工程师判断错误原因,进行分类处理,处理好后可进行联网结算;二是参保人备案后不能联网结算或经工程师处理后仍不能的,参保人可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02

    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异地住院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出院证明(或病情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发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附开户行网点信息)等。

    03

    当前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当前新系统暂时无法接收四川医保APP发起的备案申请,也仅能接收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的部分信息。建议参保人在新系统调试期间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异地备案电话、微信、QQ群等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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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原图)

    04

    参保人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异地的参保人员,持居住证明、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安置认定材料、异地工作证明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即可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后须满12个月才能更改;“候鸟老人”因冬天寒冷到南方居住避寒的,变更时间可缩短至3个月。



    门诊慢特病报销类


    01

    新系统上线后,为什么部分门特病种费用能结算或结算不正确?

    答:新系统上线需迁移大量历史数据,数据迁移中可能由于一些无法预知问题导致部分数据错误,比如门特已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迁移出错,由此可导致参保人员在门特定点医院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不能结算,参保人员可及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反映。待医保经办机构核实情况,维护信息后,参保人员即可结算门特相关费用。

    02

    新系统中,Ⅰ类门特报销相较以往有哪些差别?

    答:新系统中Ⅰ类门特的报销额度按年度一次性划转到个人门特账户,不再按月划拨。一年之内不限报销次数,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年度限额即可。

    03

    新系统上线后,门特病种有什么变化

    答:原Ⅰ类门特“心脏安置支架术后、冠状动脉搭桥术后2年以上”和Ⅱ类门特“心脏安置支架术后、冠状动脉搭桥术后2年以内”两个门特病种,按国家门特病种赋码后合并为“门特病种心脏安置支架术后、冠状动脉搭桥术后”,统一纳入Ⅱ类门特管理。



    其他报销类


    01

    新系统上线后,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单行药品、高值药品结算?

    答:目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单行药品、高值药品结算模块正在调试中,待功能稳定后,将实现联网结算。在系统开放前,参保人员使用单行药品、高值药品的,需按照“五定”管理原则进行认定、备案后,凭治疗机构处方在治疗机构或供药机构垫付费用购买药品,待系统开放后,在购药的治疗机构或供药机构予以补结算。异地购药患者凭相应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02

    新系统上线后,外伤病人住院如何报销?

    答:因外伤需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参保人(无第三方责任的),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填写“异地就医外伤入院登记表”后,可在医院联网结算,如因网络等原因不能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员需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医院盖章的出院证明(或病情小结)、发票、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首诊病历;本人受伤情况说明(本人签字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附开户行网点信息)等资料。

    03

    新系统上线后,如何报销职工医保生育医疗费?

    目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功能尚在建设和调试中,待功能稳定后,将实现联网结算。在系统开放前,参保人需持病情证明、发票原件等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04

    新系统上线后,为什么生育津贴要延迟发放?

    答:目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财务系统和银行互联功能正在建设和调试中,待功能稳定后,将对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陆续发放,期间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将延迟发放。

    05

    全市医保费用报销经办机构咨询联系方式

    市本级:028-38165093;

    天府新区:028-36069189;

    东坡区:028-38296220;

    彭山区:028-37612135;

    仁寿县:028-36286599;

    洪雅县:028-37401299;

    丹棱县:028-37201253;

    青神县:028-38830429;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眉山智慧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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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眉山 2022-1-17 13:20 威望 +2
    一朵忧郁的男子 2022-1-17 12:16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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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1-17 12:39: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
    我就说前面怎么不优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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