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精神,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462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成本调查并参照周边市州情况,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型
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不含10人)、10—35人、35人以上(不含35人)三种班型。标准课程时长为45分钟。
二、收费标准
1、10人以下(不含10人),40元/生/课时;
2、10-35人,30元/生/课时;
3、35人以上(不含35人),20元/生/课时。
各培训机构可根据实际班型、课时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课时与标准课时不一致的,按比例折算。
三、收费管理
各培训机构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资料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各培训机构应按照规定通过网站、收费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
四、执行范围
眉山市全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收费均应按此政策执行。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及管理参照执行。
五、执行时间
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