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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1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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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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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区合同已满的物业公司天富物业的管家发布了致业主的一封信,信里提到“在政府部门和业委会及业主们的共同努力下重新确定由天富物业为服务方”,当时很多业主都震惊了:都不知情,咋就被重新确定了,大家一直想的都是天富暂留小区,幸和物业退场,街道办介入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选聘物业。
直到今天,看到有业主发的街道办的回复,里面提到“万霖钱丰小区前期存在两家物业公司一起服务,小区居民反映小区问题找不到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在市房管部门、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居民等多方协商下,幸和物业公司撤离,由原天富物业暂时为小区服务,后期为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和业主反映的重选业委会人员问题将由业主大会决定。”
我纳闷了:街道办却说和业主委员会、居民等多方协商,想来涉及小区问题只可能是本小区业主居民,不可能是其他小区的居民。但是为何协商解决小区问题,连市房管局都出马了,街道办、社区却没有通过小区张贴、业主群通知等方式公开告知业主,征集业主代表参加呢?是因为有市级部门、街道办这样的部门和业委会参加,普通业主不配参与这样的高规格会议吗?
想问问大石桥街道办:你们所谓的参与多方协商的居民是如何产生的?为了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成员、赶走业委会选的幸和物业,我虽然鬼火冒还是听你们的交了房产证复印件、民意调查表的,结果一直都被你们晾着。我不知道也正常,关键是问了问之前一直找街道办、房管局要求解决小区问题的小区志愿者都不晓得。
请问你们是随机抽取,还是择优选取,还是业委会身兼两职代表了小区业主,还是小区事不需要全体业主知情?未必然是协商解决小区问题是见不得光吗?还是除了业委会业主确实不配知情?还是为了避免现场出现不同的声音影响意见的一致性?你们的表述和天富物业的表述不一,到底谁说的是真的,如果是真的,业主不知情,难道政府部门可以代表业主确定物业服务方?如果是假的,政府部门就能容忍物业方这种类似“忽悠”的行为,毕竟业主看到他的表述就是理解为天富物业没有经过业主投票又成了服务方。
请理解我的无奈,因为我们也不敢贸然相信你们街道办了,在你们的指导下,小区问题非但没解决,反而越走越“老火”,官老爷开会解决小区事,业主反倒啥都不知道。 所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再次问问一心为民的大石桥街道办,请问你们说的和居民多方协商是怎么回事?居民都有谁?为啥不公开?是担心或害怕什么吗?
转自:眉山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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