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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0 14: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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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眉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地质灾害保险机制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起将为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及受威胁群众的房屋购买保险,以有效降低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该保险的参保对象将从四川省地质环境基础数据填报管理系统提取,保险的具体办理,将由我市各县(区)政府执行,该保险的购买工作将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该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三个部分:
一是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在从事地质灾害日常检查、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避让转移等工作过程中造成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伤残的;
二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因地质灾害引发意外事故造成伤害而致身故或伤残的;
三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房屋因地质灾害引发意外事故造成倒塌和损害的。
据悉,下一步我市还将要建立地质灾害保险长效机制,对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受威胁群众的房屋,将及时购买保险。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组织不力、推诿扯皮、进度滞后、未按期完成的,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眉山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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