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市发改委二级主任科员陈善泽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8年,陈善泽利用担任市粮食局调控科科长的职务之便,于春节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0.2万元。陈善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陈善泽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伟违规收受礼品、加油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刘伟利用担任牧马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之便,收受某工程项目拆迁业主大重九牌香烟2条,收受下属赠送加油卡价值1.4万元。刘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2月,刘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彭山区观音街道毛店社区党委书记叶文安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20年,叶文安在担任毛店社区居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发放补助1.2万元。2021年5月,叶文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质安部原部长许前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许前作为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业主代表,参加绿化工程等项目验收工作,先后多次在春节、中秋节期间接受施工方宴请,并收受月饼一盒,礼金0.2万元。2021年6月,许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