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1-9-7 09: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IP:保留地址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岁月匆匆,弹指一挥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传承洪雅悠久历史,进一步提升洪雅文化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反映我县县城历史文化的文物、字画、史籍善本、生活用品、图片影像、文学作品、历史记录、民间故事等文史和实物资料,使散落在民间的珍贵遗存成为国家记忆和见证。
1.关于反映洪雅县城重要历史变迁的老物件、老照片、手稿、图文影音、生活用品、商铺牌匾、手工艺品等实物资料。2.关于反映洪雅县城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官方文书、印章、信函以及碑文、碑刻、拓片、书刊报纸、货币、古书等实物资料。3.关于反映洪雅县城近现代革命史的党政军等组织形成的各种文件、电报、会议记录、传单、印章、报刊、影像资料以及爱国人士、社会名人的著作、日记、传记、书信、题词、奖章等实物资料。4.关于洪雅县城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各种官方文书、电报、票据、证照、合同、货币、印章以及各种报刊、影像等实物资料。5.关于洪雅县城历史名人的遗物、用品、著作、题词、图文等实物资料。6.关于百姓衣着、饮食、居住、出行、教育、劳动和休闲生活等变迁的民俗用品。1.征集物品不限材质、造型、工艺、用途、历史时期等,外观要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非仿制品,能够反映时代印记和历史沧桑感。2.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无涂改,原始照片或翻拍照片均可,尺寸不限,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3.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如果发现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1.捐赠。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无偿捐赠,展出时可以注明捐赠者,并颁发证书。2.征购。具有较大保存价值的实物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经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3.借展。实物在展览期间由展览方负责保管使用,展览结束后归还所有者。4.复制。经鉴定确有价值,所有者不愿意出售、捐赠或借展的实物资料,可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复制。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山水洪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