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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9 14: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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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喜喜购新房 老老实实缴房款 奈何 与图纸不符的新房 让心瞬间“凉飕飕” !
近日,东坡区法院多悦法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与多悦镇人民政府采用“府院联动”机制,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2018年7月18日,罗某某、李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其开发的位于多悦镇的住房一套。合同签订后,罗某某、李某按约支付了部分购房款。2020年7月18日交房时,经查验,交付房屋的卫生间与房型宣传册及合同附件平面图载明的卫生间数量不一致。罗某某、李某向公司提出整改意见,但该公司未予及时处理,遂二人诉至东坡区法院。
多悦法庭受理该案并依法进行了开庭审理,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原告的重大财产权益,也涉及地方民营企业发展前景,便主动邀请多悦镇人民政府参与调解。经过先后多次沟通无果后,多悦法庭承办法官多角度思考,围绕原告顺利交房办证的最终愿望,再次主持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府、院释法明理、耐心调解,当事人双方各自作出让步,就合同解除、违约金支付等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来源:东坡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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