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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不知情、未到场的情况下,41岁的女儿偷拿自己的身份证和存单,从银行将自己账户上的40万元存款全部转走……
7月21日,谈及这事,四川眉山彭山区66岁的陈阿姨好几次都想哭。更让她欲哭无泪的是,女儿遭遇了诈骗。这40万元被女儿转出后,很快又被女儿转到骗子账户上,一去不复返。
“银行之前没让我设密码。女儿取钱时,银行在我没在场、有我电话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也没有向我确认我和我女儿的关系,就将我账户上的40万元转给我女儿。”陈阿姨认为,银行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此,她去银行交涉过几次,却一直无果。
7月21日下午,陈阿姨再次前往涉事银行眉山农商银行江口街道上的网点。在等待两个小时左右后,该行一位被称作“李总”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来看,陈阿姨女儿取款手续依法合规。他称,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并会向陈阿姨等人告知调查结果。
大概何时能调查结束?对于记者的询问,他并未给出具体的时间。
另外,关于这40万元的去向,眉山市彭山区警方向记者证实,陈阿姨及其女儿余女士报案被诈骗40万元,目前警方已立案调查。
母亲惊愕: 40万存款被女儿偷偷转走 “我没到场不知情,银行也没通知我” 7月21日14时许,室外温度已经超过30℃,一脸汗水的陈阿姨再次来到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的眉山农商银行网点外。 这次,她的目的很简单,还是想找银行要个说法。
▲7月21日下午,陈阿姨来到眉山农商银行进行交涉。蒋麟 摄
陈阿姨告诉记者,听说利率较高,2019年春节后,自己将拆迁款等全部积蓄40万元从另一个银行转存到了眉山农商银行,存的是3年定期。“当时是存的单子。银行的人没有说过,我也没有问,后来才知道,(这张存款单)没有密码。”
今年6月24日,陈阿姨收到一个相关银行利率可能发生变化的短信,遂前往江口街道的眉山农商银行网点咨询。但到了之后,她发现平日里放在包里的存单和身份证不见了。
在补办存单的过程中,陈阿姨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存单上的40万元在6月22日被其女儿转走了。
“他们怎么知道那是我女儿?我当初存钱时留有我的电话,我女儿转我账户上的钱,银行不通知我吗?在我没到场的情况下,我女儿能转走我账户上的钱?”陈阿姨一连串疑问,但并未在银行处得到答案。
这40万元,对陈阿姨一家来说并非小数目。陈阿姨说,自己一家务农,没有稳定收入,女儿在外务工,还有两个正在读书的外孙,处处都需要钱。这40万元没了,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生活了。
女儿承认: 偷拿母亲身份证和存单 从银行将钱转走后又转给了骗子 得知钱全部被女儿取走了,陈阿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家。她说,当时就一个想法:尽快见到女儿,问问是怎么回事。
很快,陈阿姨见到了女儿余女士,但女儿带来了一个更坏的消息:这40万元,因为遭遇诈骗,全部转到骗子账户里去了。 7月21日,41岁的余女士称,当初是自己遭遇了诈骗,才偷偷拿了母亲身份证和存单去银行取钱,取的钱都转给骗子了。
▲7月21日上午,陈阿姨和女儿余女士在一起。蒋麟 摄
“当初骗子说,要想把我之前转给他的钱取回来,就要转钱来‘担保’,我就偷拿了我妈的身份证和存单到银行。原本只想取10万元,但工作人员告诉我,取10万元不行,只有全部取。”余女士说,后来,自己出具了身份证,工作人员将40万元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上。“因为是存单,没有密码,取钱时我就只拿了我和我妈的身份证,还有存单。” 钱到账后,余女士将钱转到了骗子指定的账户上。很快,她意识到被骗了,但为时已晚。 之后,余女士和陈阿姨到警方报案。
银行回应: 女儿取款手续合法合规 将配合警方调查 7月21日,从彭山警方得到证实,陈阿姨和女儿余女士报案被诈骗40万元,警方已立案,目前正在全力侦办之中。
彭山警方称,事发后,除了第一时间立案,为了防止陈阿姨母女出现意外,警方还积极和村上对陈阿姨一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 虽然警方已在立案调查,不过陈阿姨的心结仍然没有完全打开,她始终想要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答案。
7月21日14时许,陈阿姨再次来到位于眉山市彭山区江口街道的眉山农商银行网点。她表明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称,要给领导汇报。 在等待约两个小时后,几名该行的工作人员前来,一名被称为“李总”的工作人员称,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件事,目前说谁的责任还早了点。后续他们将配合警方调查,结果会告知陈阿姨等人。但何时能调查结束,他并未给出具体的时间。
关于陈阿姨质疑的银行取款操作流程,这名被称为“李总”的工作人员称,取款相关流程他们是按照国家的“储蓄管理条例”,“如果是代取的话,持本人身份证、存单和他(取款人)的身份证,就可以提前办理,提前支取。我们是严格依法合规遵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依法合规办理存取款手续。”
之前接待过陈阿姨的一名工作人员称,6月底和7月初,陈阿姨来银行询问相关情况时,银行方面已经向她解释过了,只是陈阿姨对解释并不认可。他曾对陈阿姨说“如果你觉得我们有错,你可以去告我们”。
17时42分许,该行一名工作人员致电称,我们看了录像、票据,(余女士的取款)是依法合规的。
▲7月21日,眉山农商银行工作人员称,余女士取款手续合法合规。
有据可查: 提前代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 需满足几个条件 通过天眼查查询到,眉山农商银行的自身风险、周边风险和预警提醒3项共有超过7000条。其中,司法风险就有上千条:司法解析361条,涉诉关系667条,开庭公告86条,法律诉讼453条,立案信息144条。在453条法律诉讼里,内容多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显示:2019年眉山农商银行曾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被处罚。
查询发现,眉山农商银行多名人员所称依法合规的依据,来自于2011年1月8日经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施行的《储蓄管理条例》,其第五章第二十九条注明: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储户提前支取的,必须持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代储户支取的,代支取人还必须持其身份证明。
不过,陈阿姨依旧觉得,银行还是该向自己核实女儿的身份及为何取钱等行为。
“当时我存钱的时候,我问过他们,万一我的存单掉了或者被我女儿拿走了,钱会不会被取走?工作人员答复我‘除了你来,任何人都取不走’,我就放心了。后来办理手续签了哪些字,我也不懂。”陈阿姨说:6月22日取钱时,他们没向我核实我女儿和我的关系,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在我没有在场的情况下,就让我女儿把我的钱转走了。
“那是不是以后,我只要有别人的身份证和存单,只需拿着我的身份证,也可以在眉山农商银行把别人的钱取走?”临走前,陈阿姨反问银行方,但未获回应。
7月22日,针对此事,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王英占律师表示,眉山农商银行对结算账户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存在过错。
王英占认为,根据2020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将对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进行登记。目前,在四川一些银行,大额存取要提前预约,提前登记,个人账户累计超过10万元便会被监管。
同时,本案中提取40万元并非小金额,按照《民法典》规定,眉山农商银行对大额转账负有一定的提醒义务。
王英占认为,在余女士取款一事中,眉山农商银行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其对损失应当承担部分过错责任,消费者上当受骗承担主要责任。 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年认为,在此事中,眉山农商银行没有充分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新年认为,即便存款、取款要按照《储蓄管理条例》进行,但也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简单照搬相关规定。就目前来看,四川很多银行在大额资金存取时,都需要实名、提前预约,许多银行网点通过及时审查和提醒注意,防止了储户资金受损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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