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刘某(女,汉族,72岁,仁寿县人)到东坡分局思蒙派出所报警,称30年前自己的丈夫用药害她,丈夫去世后自己先后到成都、仁寿、思蒙等地寺庙居住近20余年,后刘某在东坡区思蒙镇普贤寺居住。近3年来感觉寺庙有人对她下毒,有7、8人左右,为首的有2至3人。
接警后思蒙派出所民警到东坡区思蒙镇普贤寺调查走访,通过调查走访寺庙主持、工作人员和居住人员,了解到该寺庙新住持刚上任不久,因夏天天气炎热,每日刘某吃的东西没有冰箱储存,造成食物腐败变质,刘某未及时清理,一直怀疑有人对她下药要毒害她,于是经常与寺庙主持、工作人员发生口角,且乱着僧衣,在斋堂辱骂香客,扰乱了寺庙正常秩序。
后向其儿子陈某强(男,汉族,47岁,仁寿县)和陈某红(男,汉族,49岁,仁寿县人)两兄弟了解,2020年刘某因精神疾病在仁寿县精神病医院治疗,但是因刘某在医院内影响了医院正常秩序,后医院让其将刘某接回,接回后因兄弟俩长期在双流居住,刘某不愿与两兄弟生活,一直在普贤寺暂住。
2021年7月12日,经东坡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思蒙派出所、刘某俩儿子商量,决定由思蒙派出所与刘某俩儿子一同将其带到眉山市中医医院检查,诊断结论刘某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因两兄弟不愿刘某住院治疗,医生建议由监护人带回家照顾或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派出所民警责令其家属将自己的母亲带回成都照顾与治疗,并明确告知二人要尽到监护责任,二人将刘某接走后又于当日17时左右返回思蒙,称带刘某回成都的途中刘某要跳车,所以又将刘某送回了普贤寺。
民警得知情况后再次告诫,其母亲因精神疾病必须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生活和治疗或找相对应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普贤寺是宗教场所,不是医疗机构,平时生活得不到很好的照顾病情也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刘某独自在寺庙生活期间因精神疾病导致长期怀疑他人对其投毒,并对寺庙其他人员谩骂,已对寺庙正常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
2021年7月21日,刘某的儿子陈某强前来眉山,将其母亲接回成都照顾,寺庙的正常秩序得以恢复。(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来源:东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