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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大石桥街道文安东路社区网格员在万霖钱丰业主群里发告知信息:通知6月25日—27日在《万霖钱丰小区业主提请召开业主大会申请签字表》上签字的业主上交房产证复印件。
因此前小区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部分成员、选聘新物业的呼声很多,小区业主志愿者征集了一千余户业主签名, 街道办按程序将签名交由业委会审核,业委会审核后称签名有部分不实,为了对签名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社区发出了交房产证复印件的通知。
在业主群里有业主看到网格员发要求业主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的信息后,很多业主都表示不理解:虽说是房产证复印件,但也涉及个人隐私,为何不直接上门或电话核实登记,对业主来说也更方便快捷,交复印件有点折腾人。
听小区志愿者说,晚上联系了大石桥街道办一位姓何的主任,在提到小区有业主(主要是部分老年人)未在微信群不能及时得到通知,可不可以在小区公示栏也张贴公告,更广泛地告知业主,但何姓主任的大致意思是说业主微信群里已经发了,不需要贴,贴了没人看,还可能被人撕了,整一抹多麻烦出来,就群里发,会打电话通知的。还说今天开了会,领导说了什么都不能贴,我还是想贴……业委会不听招呼,你们还是不听招呼………不可能在小区张贴公告。
就纳闷: 这个又不是啥见不得光的东西,既然通知业主不就应该尽可能地让业主都知晓吗?为何街道办的何姓主任却对将告知信息张贴小区内如此抗拒呢?是按程序就可以不张贴,还是在害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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