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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 眉山13岁孩子买手机,结果把老板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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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2 11: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IP: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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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

私下偷偷用压岁钱购买手机

拆封使用后

还能退货么?

本期法庭纪实

关注一起手机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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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1年3月初,13岁的小符偷偷用自己的压岁钱,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在校外一手机店以699元价格购买了红米手机一部。

购买手机后,小符父母发现原本每天晚上九点半到十点就能完成的作业,小符要做到晚上十二点左右,且因为偷玩手机到凌晨,第二天上课状态明显变差,多次被老师批评。

3月26日晚,小符偷玩手机时被父母发现,当场将手机没收。第二日下午,小符父母带小符到手机店,提出小符仅13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手机对小符学习影响很大,强烈要求退货退款。

手机店则以并不知晓购买人系未成年人、无明文规定手机不能卖给未成年人、手机已经被用过为由,拒绝退还手机款。

双方争执不下,小符父母诉至洪雅县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笔手机买卖交易无效,手机店返还购机款699元。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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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符13岁,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花费699元购买手机属于大额消费,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或者追认,买卖合同才有效。但本案中小符的监护人表示不同意、不追认,要求确认交易无效。

且本案中未成年人购买的物品是手机,从手机本身具备的功能及使用目的来看,除购买手机本身产生的费用是明码标价的外,使用手机过程中还会产生诸如话费、流量费等不可预知的费用,这些都是未成年人无法在其年龄和智力范围内判断的。且小符所购买的手机是智能手机,智能手机未经有效筛选接收到的信息具有多元性,这是未成年人的智力范围所不可控的。

最终,洪雅县法院判决双方买卖交易行为无效,小符返还手机,手机店退还购机款。


法官说法

案件承办法官王雪梅特别提醒


各位经营者应注意: 在销售商品时应尽到基本的责任和义务,注意审视购买人的消费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如遇未成年人消费,应征得其监护人许可。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应拒绝无监护人陪同的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行为或者不符合其年龄、智力的消费行为


各位家长应注意: 作为未成年的监护人,要多关注孩子消费行为,加强沟通,科学合理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洪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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叽里呱啦512 2021-6-13 15:31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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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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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12:20: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德阳
    应降低年龄,十二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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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15:03:0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应该的,商家不能只想着赚钱,还应多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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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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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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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15:11: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成都
    家长责任更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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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15:17:5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我作为一个家长,讲道理有点不公平。商家应该承担责任,家长呢?买了的都让商家担全部责任明显是不公的,虽然钱不算多,家长也该承担部分损失才涨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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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點回憶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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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15:20:0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德阳
    一个人不好过 发表于 2021-6-12 12:20
    应降低年龄,十二差不多了

    错了,只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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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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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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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16:07:02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前面不是就报道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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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16:29:3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法院干的好,有些老板真是钻钱眼里了,别说卖手机给未成年人,还有卖烟给未成年人的,只要能赚钱,啥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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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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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21:15: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高一的孩子还有分期买手机的,每个月用家长给的生活费还一部分。每个月生活费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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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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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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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21:54:3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成都
    不扣点折旧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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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2 23:43:4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双方都有责任  怎么把所有责任都推给卖手机的了 未成年真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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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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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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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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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3 08:00:5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商家肯定有责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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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3 15:38:26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本人认为,此案件的被告在卖商品给原告时,知不知道原告属于“未成年人”?如果知道,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合理。如果不知道,不应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再说了,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手机销售商不得将手机卖给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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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1-6-14 14: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IP:四川成都
    家长及监护人也应该有相关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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