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彭山区公安分局凤鸣派出所以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方努力,及时破解一高空抛物“难题”,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受到群众赞誉。
5月26日晚,凤鸣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小区住户阳台玻璃天窗被一块“天降”石头砸坏了,但却不知何人所为,为财产和生命安全受到影响犯难。高空抛物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据了解,事发时,被砸住户田某某正在家中看电视,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后发现阳台屋顶被砸了一个洞,地上有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田某某家住在2楼,该栋大楼共27层,楼上住户众多,无法确认抛物者。
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民警立即前往小区物管调取监控。但因监控覆盖有限,经过反复观看,只能排除14层以下住户。
为把握时机,民辅警3人分组行动,从14层开始,挨家挨户敲门走访。最终,历经2个小时的走访调查,确认鹅卵石是16楼住户家中一8岁男童抛出。作进一步了解得知,该男童在家中玩耍时不慎将石头掉出窗外,因害怕不敢告诉家长,民警上门后,男童承认了石头是自己抛出。在民警主持调解下,男童父母答应赔偿损失,受害人田某某也表示不再追究。
离开前,民警提醒男童家人,虽然未成年人对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危险因素或危险源缺乏辨识与认知能力,对危险行为带来的后果缺乏清晰认识,但是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孩子“玩”出了事,家长要承担法律责任。倡导家长日常生活中多为孩子普及安全知识,帮助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同时,倡议人人拒绝高空抛物,切勿以身试法,共同保护好大家“头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