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3月,眉山市仁寿县法院民一庭共计受理了仁寿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原告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51件,其中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共计42件,调解和撤诉案件41件,判决结案仅1件。
案件涉及仁寿县内数个小区,这些小区业主大多以没有办理房产证、其他业主违规搭建影响采光、物业服务在卫生和小区车辆管理等服务存在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对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带来严重的影响。
仁寿县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实地查堪了解,并邀请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组织物业和业主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并为业主说法明理。仁寿县城区社区网格员李永芳为法官的调解工作点赞,“我一起参与了几个案子的调查调解,法官工作细致,实地看了再结合情况说理讲法,大家都服气,很多业主现场就把物业费交了。”
小区业主程某因邻居违建影响采光一直拒交物业费。法官在调解时,一面告知程某物业公司只是按服务协议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虽然已经多次向违建业主沟通,但法律法规并未赋予物业公司执法权利,难以直接拆除;一面告知双方可以通过邀请社区干部协调、向相关执法部门投诉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等办法处理违建问题。在多方共同推进违建问题解决的过程中,程某不仅迅速支付了物业费,还十分支持物业工作,劝说其他未缴费业主及时支付物业费。程某坦言,“法官说明白后,我懂起了其中的道理,就交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