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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 关于普通高中招生!教育部、省教育厅有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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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0 09: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IP: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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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眉山中考还有24天

5月25日09:00-28日17:00

眉山市将进行中考志愿填报

网址:http://bm.xtyun.net

操作流程如下

针对考生和家长们

普遍关心的普通高中招生问题

近期,教育部、教育厅

通过文件、会议

对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

提出新的要求

大家一起看看吧


3月3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的招生秩序,强化招生管理工作,赓即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5月6日,省教育厅制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03号)。教育部、教育厅文件主要从招生计划管理、落实属地招生、实施公民办同招等方面对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5月8日,全省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会,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一)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各地要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初中毕业生数量、未来一段时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标、普职协调发展和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按照国家规定职普大体相当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及班额标准,科学核定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单独组织考试招生、掐尖招生,凡超出招生计划的不予认可学籍

(二)认真落实“属地招生”。

加强对公、民办学校招生的统一管理。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地普通高中要首先保证和满足本地生源就读需要。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实施普通高中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主要在学校所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招生,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可以跨区域招生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升学。

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


为贯彻落实好国、省招生政策
维护全市招生良好秩序
近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召集各区县教体局
所有公办、民办高中校
召开了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会议
传达了教育部、教育厅文件和会议精神
并就做好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做出安排部署


根据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随迁子女入学升学的政策要求,现对符合到外市(州)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条件明确如下

(1)学生父亲或母亲工作调动到拟就读地的。

(2)学生父亲或母亲在拟就读地务工、经商的。

(3)学生父母根据上级安排支援边疆、赴国(境)外工作等特殊原因需到市外投亲靠友就读的。

(4)学生户籍迁至拟就读地的。

(5)被省教育厅批准的空(海)军青少年航空基地学校按规定录取的。

(6)已在拟就读普通高中地实际连续三年就读初中的。

符合以上条件到外市(州)就读普通高中的,由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查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予以审核后通过学籍转接。

本文转载自「眉山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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