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两个一致”和“两个不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
(1)家长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填写学生信息后生成的个人信息二维码,申请学位时出示学生信息二维码。
(2)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或居住地房产证(按揭房须提供购房缴费发票、按揭合同、水<电、气>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户主不是父母的,还须提供抚养人或监护人关系变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拆迁安置户子女提供安置协议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城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1)家长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填写学生信息后生成的个人信息二维码,申请学位时出示学生信息二维码。
(2)须填写《教体文旅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招收进城人员随迁子女学位申请表》。
(3)原籍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在本镇城区居住)。
(5)劳动部门提供的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纳税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在本镇城区务工或经商)。
(6)截止2021年5月31日前用工单位给务工人员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