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招生
1、乡镇初中招生。6月9-11日,各小学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完成对口初中学位确认表的填写,18日前,按招生服务区范围,对口小学将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提供给初中学校,7月6日前初中学校完成入学通知发放工作,7月1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2、城区初中招生。城区初中招生由教体局统一管理,实施多校划片。划入城区初中(彭山二中、彭山三中)招生的中心城区6所小学学生,于6月9至11日在毕业学校完成学位申请,提交户籍材料(必须提交)和住房信息材料。学校按要求完成信息采集、汇总,报教育股。教股股按城区初中招生计划就近分入相应初中,7月6日前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0日前学校完成报到登记工作。
3、“小升初”需跨学区就读办法。
小学毕业生学籍信息(户籍、住址等)发生变化,需跨服务区申请就读初中的,学生及监护人于6月16-18日内向教育股提交户籍、住址等相关学籍信息变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填写《眉山市彭山区2021年城区初中七年级学位申请表》或《眉山市2021年“小升初”跨区县学位申请审核表》,教育股审核同意后,按学籍管理规定划转学籍。
(二)小学招生
1、乡镇小学招生。6月16至18日接受学位申请。7月6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公示录取和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2、老城区小学(一小、二小、鹏利小学)招生。采用三校联合招生,划片定校的办法。于6月16-18日在鹏利小学完成学位申请,7月8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公示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老城区小学特别提示:
为保证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鹏利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
1、学位申请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家长上午8:20前及下午4:00后不得进入校园。
2、报名场全部接受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儿童的学位申请,录取时按“七、学位安排的顺序”进行,与学位申请递交顺序无关。
3、报名场于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20-4:00,16—18日(同学位申请时间)向家长发放学位申请排号签,家长凭儿童户口本领取。
4、家长按排号签注明时间到报名场进行学位申请,过时未到的,可于18日下午到报名场递交申请材料。
新城区小学(彭山四小、实验小学、余店小学)按划定学区招生,6月16-18日新城区学校在各自校园接受学位申请,6月25日前将新生名册和申请材料交教育股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7月8日前公示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