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幼升小的统筹安排到端淑小学或齐乐镇小学就读,小升初的视丹棱二中学位统筹安排就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包括:购房、经商、进城务工三类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的材料:
▲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就读儿童与本人关系;
▲如果是进城购房人员,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是进城经商人员,还需提供2020年5月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纳税发票或免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是进城务工人员,还需提供截止2021年5月1日前,申请人与当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人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截止2021年5月1日前,申请人已在丹棱县城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幼升小的填写并提交《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由就读幼儿园提供),小升初的填写并提交《眉山市2021年“小升初”同区县跨服务区学位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此表由就读小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