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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3 1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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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晚,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十一大队在G4216蓉丽高速公路仁孝段仁寿南收费站开展专项夜查违法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当天冷某搭乘其表哥驾驶的川A52**5黑色小型汽车从云南昭通出发返回眉山,晚上19:30左右途经仁寿服务区休息后,冷某因担心表哥长途疲劳驾驶,主动提出剩下的几十公里由自己驾驶,后因错过高速公路互通,准备从仁寿南收费站返回眉山。在将到达仁寿南收费站时,冷某发现执勤民警正在检查后,向表哥坦白其驾驶证因长期未按规定年审,已于2009年被公安机关注销,目前未取得驾驶证。为逃避处罚,二人决定在距离收费站出口10余米位置迅速调换位置,但却被执勤民警识破,并对该车例行检查,冷某最终承认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冷某及其表哥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冷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冷某受到罚款1000元、15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温馨提醒: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很难获得任何法律保障,请大家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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