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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6 16: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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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鹭湖国际违章建筑3年无人管 反馈:要看产权是属于业主个人还是小区公共区域 鹭湖国际3栋1单元住户2018年底私自搭建近20平方米的钢结构玻璃雨棚,在眉山颁布《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后,2021年2月4日又私自搭建10平方米雨棚,违章搭建严重影响小区居住环境,向物业反映多次不处理此事,相关部门也不作为! 2月20日,记者对该报料进行了调查。当天,记者来到位于东坡区的鹭湖国际小区3栋1单元1楼花园处,见到了一个木质结构的全封闭式阳光房。该建筑物正好与1楼室内联通,形成了一个较大的空间。随后,记者向该户业主咨询,他表示,阳光房的搭建是用于负一楼遮雨。对于该业主的说法,记者向物业进行了求证。物业付经理表示,花园处有通往负一楼的过道,所以搭建雨棚有遮雨的作用,只不过搭建的形态不一样,有的只搭建了雨棚,有的则进行了全封闭。而这些搭建属于多年前较早的一批,目前小区新修的楼栋已全部禁止搭建。花园搭建建筑物,该户并非是个例。记者在该小区走访发现,很多1楼住户都搭建了雨棚或阳光房,而这些搭建并非全部用于负一楼遮雨。对此,业主发表了不同看法。“我在自家的花园搭建应该不算违章吧。”张阿姨说。“如果占用了公共区域,那就属于违章搭建了。”王先生认为。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如果花园产权属于业主所有,花园搭建建筑物是合法的;如果花园属于公共区域,搭建则属于违章搭建。同时,花园搭建需要有合理诉求,例如用于遮雨、防水等。记者又咨询了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他表示,首先要看花园产权是属于业主个人还是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同时花园搭建是否有正当的理由,是否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等,但最终认定是否属于违章搭建,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我市颁布的《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对违章搭建进行了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私自开挖、扩建地下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完善物业服务用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依法受理、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使用用途更改申请;认定查处违法建设及擅自改变住宅用途的行为。
报料:餐馆占用小区公共区域 反馈:将于近期把后厨工具移到新租用的门市 本小区(东坡区一环北路458号旭宝小区)门面的餐馆,侵占了居民的公共场所及过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也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近日,记者与网友“杨先生”来到位于东坡区城区的旭宝小区,看到小区最里面的一侧是商住一体的楼房,一楼有酒店、中餐馆和面馆,二楼往上是小区的住户。一楼通往二楼的过道两侧摆放了很多后厨工具,用于洗碗、洗菜和堆放垃圾等。“这些商户不仅占用了小区的公共区域,而且作业产生的积水非常影响安全。”杨先生表示,他的家属就住在楼上,常看见过道有很多积水。对于这样的行为,杨先生也向社区和小区保安处反映过,但最终还是没有太大的变化。“我们年轻人摔一下可能没啥事,但万一是个老年人摔了,那就严重了。”杨先生说。 这些商户说,在此经营了多年,由于租用的门市面积小,无奈只能将后厨工具放在过道两侧。中餐馆老板周女士表示,社区工作人员跟他们沟通过,他们也按照社区的要求,每天会对该区域进行清理。另外,为避免产生积水,防止路人摔倒等,已专门安装了排水设施。对于小区业主的担心,周女士表示理解和认同,“我们已经租用了新门市,等装修完毕后会把后厨工具移到新门市中,预计3月份可以完成。另外,还会考虑买一些防滑垫,供大家使用。”另外两家商户老板也表示,虽自己占用得不多,但也会尽力清理干净。小区保安也表示,会将该问题反映到公司,尽力还小区业主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本文转载自「眉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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