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区别。“教师”和“老师”的区别有三点:
一是是适用范围不同:老师适用范围大,医生、交艺工作者等从事知识性较强职业的人皆可称“老师”,而“教师”专指教育工作者。医学和艺术院校的教师同时也是医生或演员,既可称教师,也可叫老师。
二是感情色彩不同,“教师”属于中性词,不带情感色彩。“老师”带有感情色彩,有一点表示尊敬的意味,听起来比较亲切。正因为如此,在口语中“老师”用得较多。学校教师称自己的职业身份时宜用“教师”,对家长可以说“我是你孩子的老师”。不过,由于大家爱用“老师”,而且“老师”蕴含亲切感,学校教师也常称自己为“老师”。自己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别人也不较,习惯就成了自然。在书面语中,教师自称“老师”不太好。如:“我是老师,不怕喷……”似乎有点自以为是的味道,给人以不够严肃的感觉。
三是语体不同。“老师”多用于口语,而“教师”常用于书面语,尤其是庄重严肃文体,如法律法规和政府公文等通常用“教师”。如:《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又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二条:“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在这样严肃的文本中,如将“教师”换成“老师”,就显得随意轻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