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县机动三、四轮车(含燃油、电力驱动)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机动三、四轮车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2024年3月2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
二、整治对象
未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车辆性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用于载客或载货的机动三、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三、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三、四轮车,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三、四轮车违法上道路行驶;
(二)驾驶机动三、四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三)非法改装改型、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对于违反上述整治内容的驾驶人员,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不符合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三、四轮车,又无法提供合法手续的依法予以扣留车辆、强制收缴报废;凡拒绝、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安全文明出行,努力为我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丹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