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官微获悉
四川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有7种方式
多个路段有优惠,一起来看↓
政策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川交发〔2019〕9号)
优惠内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30%。 优惠时限:2019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
政策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的通知》(川交发〔2019〕9号)
优惠内容:进出泸州和宜宾水运港口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60%。 优惠时限:2019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31日。
政策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22〕7号)
优惠内容:成都籍巡游出租车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大巴车,通行天府机场高速公路,其车辆通行费优惠50%。 优惠时限: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时限暂定为10年,从2022年3月18日起至2032年3月17日止。 优惠车辆范围:对已安装使用ETC装置且通过成都市运输局、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批准的成都籍巡游出租车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大巴车。
政策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当前经济运行持续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3〕32号)
优惠内容:省外车牌一类客车在四川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使用ETC方式出站的,四川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在既有优惠基础上再施行五折优惠。 优惠时限:2023年10月7日至2024年3月31日每周五0时至周日24时(以车辆驶出四川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时间为准)。 优惠车辆范围:使用ETC方式驶离四川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外省车牌一类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
政策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成宜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22〕30号)
优惠内容:安装使用ETC装置的车辆,在全省ETC车辆通行费优惠5%的基础上,自批准收费之日起,分阶段实施6年差异化收费,增加通行费优惠幅度为:第1至3年,优惠5个百分点;第4至6年,优惠2个百分点。 优惠时限: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时限为6年,从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8年12月8日止。6年差异化收费期满后,按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政策依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叙威高速公路四川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川交发〔2023〕7号)
优惠内容:安装使用ETC装置的车辆,在全省ETC车辆通行费优惠5%的基础上,自批准收费之日起,分阶段实施10年差异化收费,增加通行费优惠幅度为:第1至5年,优惠10个百分点;第6至10年,优惠5个百分点。 优惠时限:差异化收费政策实施时限为10年,从2023年3月17起至2033年3月16日止。10年差异化收费期满后,按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优惠内容:成都籍车辆通行成都绕城、成温邛高速免费,由成都市政府财政和成温邛沿线区(市)县政府财政统一缴纳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优惠车辆范围:合法装载并安装使用ETC装置的成都籍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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