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日前,眉山市养老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眉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清单》),明确将为全市各类老年人提供涉及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方面的35项服务项目。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清单》重点调整了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纳入《清单》,为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特别扶助对象定期发放特别扶助金。
二是将“老年教育”纳入《清单》,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向6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三是将“子女护理假”纳入《清单》,60周岁以上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按《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落实老年人子女护理假。
四是将“文体活动”纳入《清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身体条件适宜的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记者了解到,《清单》列出的35项服务还涉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救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临时生活救助、家庭适老化改造、助餐、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
其中,在医疗救助方面,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相关部门核查,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对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按50%的比例救助,年度限额2万元。
在家庭适老化改造方面,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按照相关标准,分年度逐步为其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
在助餐方面,经认定的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眉山、成都、德阳、资阳、重庆市户籍的老人提供助餐补贴。
《清单》还明确,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工具;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等。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眉山市常住人口295.52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73.08万人,占比24.73%。修订后的《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内容,增强了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完善了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为眉山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生活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