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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 0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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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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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直属二大队民警在老泉桥口查酒驾时,示意过往车辆停车接受检查。一男子驾车临近时,非但不停车反而直接右转进入旁边的停车场。交警见状迅速赶到停车场,要求该男子下车接受检查。此时,该男子竟想贿赂执勤交警求放过,交警果断拒绝并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59.9mg/100ml,属于酒驾。随后,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该男子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3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1.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2.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3.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4.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5.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7.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眉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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