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人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码登录更安全

查看: 6221|回复: 0

[其他] 最高扣减24000元!四川支持这些人自主创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1

主题

247

帖子

330

消费券

眉山熟客

威望
0 点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09: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记者获悉

为进一步扶持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联合下发

《关于明确进一步扶持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有关税收政策事项的通知》



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进一步支持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三、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按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有关规定执行。


转发周知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官网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老K光速 2023-11-1 11:47 威望 +2
13158766789 2023-11-1 09:05 威望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28-38199655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找客服官方微信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眉山人网 ( 蜀ICP备11001055号-1 网安备51140202000182 经营性ICP川B2-20100071 )

GMT+8, 2024-11-24 16:56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