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23-10-11 09: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IP:四川眉山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眉山天府公安 以“新篇”专项行动为抓手 持续加大对“黄赌毒” 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近日,青龙派出所 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平房内 存在涉嫌容留卖淫嫖娼行为 于是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查处 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
目前 违法行为人张某等5人 因卖淫嫖娼 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犯罪嫌疑人牟某等3人 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 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是滋生其他犯罪的毒瘤 天府公安始终保持“零容忍”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天府公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