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气晴朗的夜晚,一颗颗“星星”在夜幕中快速划过——你可曾想过,这里面可能有来自眉山的“星星”?
↑眉山天府新区发射的卫星样本
2022年,眉山成功发射了10颗卫星,组建了我国首个以智慧城市为主题的卫星星座——眉山“天府星座”。
为抢抓卫星产业发展战略机遇,促进卫星技术深度应用开启眉山卫星应用产业新局面,今天,“院士眉山行”活动暨首届眉山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大会在眉山召开。
↑眉山天府新区发布新政现场
会上,眉山天府新区正式推出《关于支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支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政策)及《眉山天府新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规划》。其中,支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政策中的最高奖励达到5000万元。
记者注意到,支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政策重点针对卫星应用产业,聚焦企业落地新区、科技创新、发展壮大3个方面,10条支持措施条条真金白银、诚意满满。
前9条政策每一条都列出了具体奖励金额:为支持优质企业落地,对落户的优质制造业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对新入驻的企业租赁办公场地(含厂房)最高补贴300万元;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创新平台申建,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创新研发卫星应用产品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支持;对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对参与制修订卫星应用领域相关标准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引导企业做大卫星数据交易规模,对卫星数据应用增值服务上台阶分阶段给予最高400万元支持;为鼓励企业场景打造,对每个优秀应用场景给予10万元的奖励;为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最高给予企业100万元的贷款利息补贴。
第十条支持措施虽然没有列出具体金额,但依旧真心实意: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对眉山天府新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卫星项目,按照党工委管委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评议通过后,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执行,相同事项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眉山天府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抢抓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眉山天府新区卫星应用产业规模化进程,构建国内领先的“卫星+”创新生态,培育新经济、壮大新动能,促进眉山天府新区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经认定在卫星应用领域开展卫星运营、应用服务和终端产品制造的企业。
支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政策显示,该政策试行期2年,每年由数科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眉山天府新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规划》显示,到2025年,精准聚焦卫星遥感应用产业,把眉山天府新区整体打造成一个遥感场景创新实验室,成为全国知名的“遥感应用创新城市”;深入布局卫星通信应用产业,打造西南区域卫星通信应用技术创新高地,积极探索卫星导航应用产业,打造“北斗+”应用产业聚集区,到2030年,卫星应用产业迈入全国前列,将眉山天府新区打造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突出影响力的卫星应用产业聚集区和区域综合应用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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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天府新区
关于支持卫星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抢抓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眉山天府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卫星应用产业规模化进程,构建国内领先的“卫星+”创新生态,培育新经济、壮大新动能,促进新区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和对象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在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经认定在卫星应用领域开展卫星运营、应用服务和终端产品制造的企业。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优质企业落地
1.支持制造业企业落户新区,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引进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补贴。
2.支持企业租赁办公场地,对在新区租赁办公场地(含厂房)的新引进企业,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实际租金100%的补贴,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贴不超过3年。
(二)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3.支持创新平台申建,对成功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卫星应用产品开发,对产品纳入省级及以上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企业,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品实际销售金额的5%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对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企业,按国家实际拨付经费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6.支持参与制修定卫星应用标准,对主导制定已公布的卫星应用领域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每项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修订上述标准的企业,按上述奖励额度的30%给予奖励。
(三)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7.支持卫星数据应用服务,对来新区投资建设卫星运营平台,且年度卫星数据应用增值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和2亿元的企业,根据其当年度对地方经济的贡献情况,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奖励,晋档实施补差。
8.支持卫星应用场景打造,鼓励卫星在生态环保、资源监测、水利防汛、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智能交通、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社会服务等场景创新应用,对企业开发的特色卫星应用、产品首次被纳入省级以上典型应用、案例、示范等评选目录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9.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对新引进的卫星应用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以上的,给予企业贷款、债券融资贴息支持,补贴比例为利息支出的40%,单个企业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引进的卫星应用服务业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达到500万元的,给予企业贷款利息补贴,补贴比例为利息支出的40%,单个企业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对新区卫星应用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卫星项目,按照党工委管委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评议通过后,按“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执行,相同事项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三、政策兑现
(一)每年由数科局发布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并组织实施。
(二)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具有违法行为的,或当年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恶意欠薪等重大信访稳定事件、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欠缴国家税款或落地协议条款未履行的企业,不得享受以上政策,具体情形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三)对伪造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缴已领取的财政扶持资金,后续年度不再受理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本政策与眉山天府新区其他政策或省市政策涉及同一事项,且未明确能与上位政策重复享受的,按照就高执行原则,不重复享受。
(二)本政策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2年。
(三)本政策由数科局负责解释。
来源:红星新闻 眉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