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眉山市彭山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一批新建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对在路口、路段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志、标线,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监控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实施时间
本通告于2023年5月13日执行,设备同步启用。
三、相关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29日
来源:寿乡金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