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规定,2023年全市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煨桑、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驱兽、电猫狩猎、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烧荒、烧地边、烧田埂、焚烧秸秆、烧灰积肥、焚烧垃圾、户外露营用火及其他野外用火;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烧纸、吸烟等违规用火的,一律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2月12日,洪雅县柳江镇洪江村13组村民龚某某将洪雅县柳江镇洪江村13组小地名“猫山”的自家竹林茶地枯枝进行清扫,并点火烧灰积肥。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洪雅县林业局对龚某某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2月,洪雅县柳江镇万湖村6组村民何某某在小地名“河坝”自家采伐地里点火堆烧枝丫和枯叶,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洪雅县林业局对何某某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怎样预防森林火灾?
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每个公民都应注意做到“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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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让我们一起携手
筑起安全、和谐的森林防火墙
预防森林火灾
守护绿色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