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任将“养老钱”交由女儿保管,却被挪作他用?近日,东坡法院思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挪用养老钱所引发的家庭纠纷案,被告当庭履行。
基本案情
原告徐某某于2020年12月到二被告郑某某(原告女儿),黄某某(原告女婿)家中居住生活,期间,原告将自己的现金及存款共计近4万元交由二被告保管,但二被告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将款项挪作他用。因原告多次求助于派出所、调解委员会后二被告均未返还,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家庭纠纷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是简单的一次性矛盾纠纷,是有历史积累的因素,面对家庭纠纷,东坡法院以法理为准绳,情理为抓手,本着解决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的原则,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大程度上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以达到切实定纷止争之效。
来源:东坡法眼